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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存放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14/04/03为保证兽药的质量和疗效,应按兽药产品规定的贮存条件存放,同时还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1)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兽药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放置于遮光、阴凉处保存。
(2)受热易挥发、分解和易变质的兽药,需在3℃~10℃条件下冷藏保存。
(3)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有毒的兽药,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贮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兽药混合贮存。
(4)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兽药,应分开存放,如酸类兽药不能与碱类兽药物存放在一起。
(5)具有特殊气味的兽药,应密封后与一般兽药隔离贮放。
(6)标注有效期的兽药,应分期、分批贮存并设立专门卡片,需要使用时近有效期的兽药要先用,以防过期失效。
(7)专供外用的兽药,因其常含有剧毒药品成分,应与内服兽药分开贮存。杀虫、灭鼠药品有毒,应单独存放。
(8)名称容易混淆的兽药,要注意分别贮存,以免发生差错。
(9)用纸盒、纸袋、塑料袋包装的兽药,要注意防止鼠咬及虫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