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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畜用药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14/01/06母畜怀孕后各器官系统都会发生一定的生理变化,对药物的反应与未孕母畜不完全相同,药物的分布和代谢也受妊娠的影响,如不合理用药将会导致胚胎死亡、胎儿畸形、死胎和流产。因此,孕畜临床用药需要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孕畜发生疾病治疗时,选择药物首先要考虑药物对胚胎或者胎儿有无直接或间接的严重危害作用,不要选用会导致胚胎或者胎儿畸形、死亡和流产的药物。其次要考虑药物对母体有无副作用。
2、孕畜用药剂量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药物蓄积作用而危害胚胎或者胎儿。
3、孕畜应慎用全身Ma醉药、止泻药、驱虫剂和利尿剂,禁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殖机能的药物,如前列腺素、肾上腺素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严禁使用促进子宫收缩的药物如催产素、缩宫素、垂体后叶制剂、麦角制剂、氨甲酰胆碱和毛果芸香碱。使用中药时应禁用活血祛瘀、行气破滞、辛热滑利中药如桃仁、红花、乌头等。云南白药、地塞米松也应慎重使用。
4、孕畜发生疾病时,要改变那种认为“孕畜用药都是有害的”的观点,不要片面为了胚胎和胎儿的安全而延误孕畜的治疗,这样做反而损害孕畜与胎儿的健康,甚至造成孕畜与胎儿双亡的现象。因此,孕畜患病时应积极合理用药治疗,所用药物力求对胚胎和胎儿无严重危害作用,以确保孕畜母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