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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13/05/18山东省财政厅表示,山东省2012年能繁母猪补贴采取“先统计、再核定、后发放”的工作程序进行。县、乡要对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存栏量进行现场统计,对拒绝现场统计的养殖场(户)和现场统计后又新增加的能繁母猪,不纳入补贴范围。省、市畜牧兽医部门对县级上报的能繁母猪存栏数量逐级核实确认,并对数据明显不合理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
据统计,2011年,各级财政共落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4.32亿元,其中省财政2.11亿元,对全省432.39万头能繁母猪进行了补贴。